2018年4月,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到将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方案,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宣布社会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条条的规定、方案不断推出,一些企业也开始担忧,如果社保确实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无疑是增加了企业负担,一些中小企业确实无法存活,纷纷考虑公司注销,唯恐慢了一步公司注销时就要将之前年度的社保都补缴起来。
但是公司注销真的需要补缴社保吗?
2018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必须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确保社保现有征收政策稳定,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绝不允许擅自调整。”但是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说明社保不归为税务局管理,各企业仍旧人心惶惶。
2019年1月,终于出台政策说明中小企业社保仍旧归社保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保归税务管理,降低中小企业负担,避免了企业注销的浪潮,由此也终结了企业注销需要补缴社保的噩耗,企业老板们可以放心经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