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摆摊经济火了,很多身怀暴富梦想的人都跃跃欲试,准备干票大的。摆摊可以,但也不是什么都能卖!卖了不能卖的东西,构成商标侵权事儿就大了。
这不,杭州就出现了销售假冒“南孚”电池的案件,被“南孚”商标权利人举报。经查,杭州萧山区4家经营户出售假冒伪劣的“南孚”电池,侵犯了“南孚”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对涉嫌侵权的“南孚”电池进行了扣押,共计查扣侵权南孚电池1712粒。
目前,这 4家经营户已经被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在这里易理会计也提醒大家,加入摆摊行业时,注意选对产品,避免商标侵权。商标侵权行为都包括哪些?易理会计也给大家找来了!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明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侵权轻则被没收、销毁侵权商品,重则还会被处以罚款,违法经营额巨大的从重处罚。
摆摊本来就是小本生意,更要妥善经营,拒绝假冒伪劣,拒绝商标侵权。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建议各位摊主对自己的品牌进行商标保护,万一以后你的品牌做大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