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公司当中,由于一些事由需要注销公司时,有的股东可能不同意注销公司。那问题来了,未经股东允许,能注销公司吗?下面由易理会计为您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注销法定条件如下:
1、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现时。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股会决议解散。
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注销公司时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可注销!
法定条件满足,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呢?
可以注销,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也就是说,股东需要持股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强行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
为确保公司注销顺利进行,注销公司时一定要满足于以上条件。如果大家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或是有其他疑问,欢迎前来咨询易理会计!